继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后,7月22日,国务院又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深入学习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需要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最关键的就是不管“风吹浪打”,必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避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这是房地产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在“道”的层面需要坚持的原则和指导思想;而从“术”的层面来说,则要区分两个领域,一是保障性住房,一是商品房。保障性住房重点在“保”,保基本;商品房重在“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该保的要保起来,该稳的能稳得住,那么市场上长期以来存在的焦虑、浮躁、追涨等情绪就会逐步淡化,房地产市场也会在目前稳中向好的基础上进一步向稳中加固、稳中提质的方向发展。
着眼于“保”,从实际出发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和青年人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净流入、房价偏高的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十四五”期间,要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以新市民、青年人为重点保障对象,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供给,不仅坚持保证总量,还要解决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位置偏远、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保障房保障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等问题。
着眼于“稳”,坚定不移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自2018年房地产长效机制建立以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已见明显成效。2020年,22个试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均有所收窄。比如北京、长沙等地,更是研究实行限房价、控地价等房地联动机制,积极探索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类措施。但是也应看到,今年以来,受多种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城市放松调控,个别城市出现房地产市场过热苗头。因此,今后还需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大调控监管力度。首先要紧紧抓住城市主体责任这把“利剑”,对调控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的城市坚决问责,同时强化省级政府的监督指导责任。其次要牢牢抓住房地产金融这个关键,重点抓好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严查经营贷、信用贷、消费贷等资金违规用于购房。此外,要推广用好房地联动机制,通过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有力保障。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是房地产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提逻辑,同时也是一条硬杠杠、硬标准。而且,也只有坚持这一定位,不折不扣、不移不易,努力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才能更有效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毛同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