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卓越商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出售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卓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

2021年11月3日(交易时段后),卓越物业管理与买方深圳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出售事项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据此,卓越物业管理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上述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即销售权益),现金代价为人民币30509.5万元。

目标公司2021年上半年税后纯利233.64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之经审核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32129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之未经审核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30483万元。

公告称,目标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为有融资需求的本集团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其在中国深圳专门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然而,随着本集团物业管理业务的持续扩张,本集团意识到金融服务与物业管理服务之间的协同效应并无预期之显着。

首先,目标公司的客户群与本集团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的客户群并不完全相同。此外,本集团于2019年及2020年与金融服务业务分部相关的资产回报率分别为4.5%及6.2%,远低于2019年及2020年物业管理业务的资产回报率19.8%及9.9%。此外,金融服务仅占本集团收入的一小部分,但却转移了本集团的营运资源及管理层的注意力。

监于上述者,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将可令本集团战略性地专注于物业管理业务作为其核心业务。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其意见将在考虑嘉林资本的意见後发表)认为,出售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买方深圳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李小红(李华的胞姊妹)、王庆(李华的表兄弟)及李晓平(李华的长兄兼卓越商企执行董事)分别拥有约50%、49.5%及0.5%,李华为卓越商企的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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