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广东出台《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思路。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广东臭氧浓度要力争进入下降通道、国考断面劣Ⅴ类水体和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全省工业危险废物和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等。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广东基本建成。

协同防控地下水污染

大气治理方面,规划明确将聚焦臭氧协同防控,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在全国率先探索臭氧污染治理的广东路径。要提升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建立省市联动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谱调查机制,加强重点区域、时段、领域、行业治理。

规划提出加强油路车港联合防控以及成品油质量和油品储运销监管,并深化机动车尾气治理。还要以VOCs和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治理为重点,健全分级管控体系。到2025年全省空气质量(AQI)达标率达到95%,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内,全省臭氧浓度进入下降通道。

对于水污染,要全流域系统治理,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港口四源共治。

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以佛山、中山、东莞等市为重点试点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零直排”。

同时,规划强调协同防控地下水污染,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污染治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还要推动重点流域长治久清,巩固和推广茅洲河、练江等污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经验。并将河网水系修复治理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绿色化环境再造结合。到2025年,全省地表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0.5%,劣Ⅴ类水体、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针对土壤污染,规划提出要深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并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敏感区周边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深化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

广东将深化生态环境目标评价考核,支持深圳等地建立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推动粤北生态发展区建立以生态价值为基础的考核机制,支持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逐步取消GDP考核。还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立健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在重点生态功能区探索开展GEP核算,在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试点开展经济生态生产总值(GEEP)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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