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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日前,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下发通知,部署2022年北京市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在此之前,北京已公开发布两批科研助理岗位,总计拟招聘5722人,北京市还将持续发布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科研助理岗位信息。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岗位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科研治理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通知指出,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促进就业的有力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构建与科技计划相适应的专业化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更是提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对推进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要求,统筹推进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企业成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尤其关注本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
通知明确,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单位依托国家、地方各级科技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关村各分园管委会主动作为,积极动员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组织引导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合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鼓励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的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岗位。
在服务保障方面,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如签订服务协议不满2年,可根据个人意愿将其档案及户口暂存毕业院校或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保管,为科研助理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对于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且未与科研项目单位建立正式劳动人事关系的,首次服务协议期满且考核合格,可参照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本市企事业单位招聘。科研助理岗位经费可按规定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中列支。
据悉,北京市首批汇总的科研助理岗位共计1249人,其中科研院所、事业单位24家,共招聘269人;各类企业主体107家,共招聘980人。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共计4473人,其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14家,共招聘91人;各类企业173家,共招聘4382人。(战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