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已于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将在全省推行林长制,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力争到今年年底,广东将全面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

林长谁来当?

率先在全国推行“双总林长”

广东是林业大省,现有森林面积1.58亿亩,森林蓄积量5.8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8.66%,绿化美化乡村9104个,林业产业总产值8219亿元,连续12年位居全国第一,珠三角国家级森林城市群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南岭国家公园创建也取得实质性进展。然而,个别地方还面临着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管护机构不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活、生态服务功能欠缺等难题。全面推行林长制,将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广东率先在全国首推设立“双总林长”。“双总林长”由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总林长、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林长。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有关委员担任,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草原资源源头管护机制。

“将林草工作上升为党政一把手来管理,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这是前所未有的。”省全面推行林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表示。

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世清看来,“双总林长”等制度的落实,就是要通过压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责任,实现林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实施意见》在全省区划了鼎湖山、南岭、阴那山、罗浮山、莲花山、云开山6个具有代表性的生态区域,作为省级林长的责任区域。据陈俊光介绍,6个区域紧密联系西江、北江、韩江、东江、榕江、鉴江6个流域范围,构建了以“主要山脉+流域”建设为主体的空间治理格局,体现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区施策、综合治理原则。

工作怎么干?

年底前建立五级林长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到2025年,运行机制顺畅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成,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9%、森林蓄积量达6.2亿立方米;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更加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系统碳汇增量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山青林茂景美、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美丽广东基本建成。

早在2019年8月,广东就开始在广州增城、韶关翁源、梅州平远和茂名化州4个县(市、区)试点林长制,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其中梅州市更是率先完成“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的建立,走在全省前列。

省林业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级巡视员林俊钦介绍,目前,广东已有13个地市和46个县(市、区)印发了实施(工作)方案,设立各级林长31451名,聘用护林员31972名,落实各级监管员14038名。

据悉,为推动各级林长既“有名”又“有实”,广东省在全面构建五级林长体系的同时,谋划部署了重要生态区域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碳中和林业、高品质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森林城市群品质提升、林业助力乡村振兴等六项行动计划,并与《广东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相衔接。陈俊光表示,这是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拓展提升,更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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