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公告,和光方圆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180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2.864万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781%,且在任意90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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