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发布《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助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倡议书》。倡议书提出,上市公司应当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大意义,夯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参加培训,提升专业水平,为公司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上市公司应主动建立并不断丰富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方法与渠道。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互动机制,增进投资者了解和认同;努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传播效率,消除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壁垒;认真聆听投资者的反馈和诉求,重视股东的期望和建议,持续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