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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发表文章称,“大棚房”假借农业的名义干着非农的事,既损害耕地资源,又影响粮食安全,必须坚决遏制整治。“大棚房”整治不意味着农地政策的改变,发展设施农业、合法耕作大棚一直是政策鼓励的。无论是政策上还是实践中,整治“大棚房”与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并不矛盾。在乡村,不同的产业要用不同的土地来承载,耕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并行不悖,共同维护着乡村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比如,发展乡村民宿要靠盘活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而不能占用本应种庄稼的农业用地。再如,落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台账动态管理制度,设施农业就没有用地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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