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对很多人来说,手机也越来越难离手。它的功能是如此强大,覆盖我们生活的绝大部分场景,不少成年人刷手机的时间也不断被拉长,甚至成为手机控。对于自主性正处于发展过程中的未成年人,对此更是难以自制,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受制于手机的现象日益严重。也正是在此背景下,教育部依据实际对中小学生带手机说“不”,提出禁止手机进课堂,手机原则不入校,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与世界上不少国家在电子产品出现之初就对学生使用加以限制不同,中国是在手机对未成年人成长的负面影响凸显时才不得不加以限制。就在发出手机“限制令”的当下,手机不仅是父母与孩子联络的工具,学校及教师也已将它作为学习工具,用来讲课、听课、布置和提交作业、开展一些活动。
可以说,不少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手机产生了依赖,当然也对手机的利与弊有了更多切身的体验。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让已经有手机使用经历的师生放下手机,是个带有逆过程性的难题。
解决这个难题首先需要全面、完整地评估手机使用的利与弊,并获得广泛的共识。在当前已经有大量师生使用手机的情况下,我们只能秉持减少危害的原则,在尽量减少手机使用害处的原则下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教育部的“通知”是基于整体判定发出的,所以用了“原则上”限制的表述。而对于具体的某个学生,手机的使用和管理还是要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和方式,应该根据各个地方和每个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具体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去实施更有效。
如何用手机才能更接近实现趋利避害?现在大家看到的是,学生过度使用手机不仅影响学习,还损害视力,甚至可能接触到暴力、色情等不健康信息。显然,对于大多数自控力不足的未成年人,做出限制是完全必要的;而对于学习目标明确,自我控制力足够强的学生而言,从教育角度看还是要给他们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学习的便利。如何处理好这个关系,需要学校、教师、家长依据具体孩子的实际情况作出个性化方案,并根据其发展变化的情况及时做适当调整,不能一刀切,不要相信一劳永逸、一成不变、普遍适用的解答方案。
解决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问题,关键还是在于改进单调、刻板的教育教学方式,尽快确立多样的评价标准,丰富未成年学生的学习生活,给他们创造更多户外活动、亲近自然、接触社会的机会,让他们的好奇心有足够丰富多样的感知对象去满足,有更多的渠道亲自感知并获取多方面的信息,而不需要仅仅依赖手机才能获得外界信息。不要让手机成为未成年人仅剩的与丰富多彩的外部世界沟通的唯一窗口。
手机作为一种客观的存在是中性的,其利害在于人们如何用它。对于任何一个个体,当其自主性确立之后就不会再沉迷于什么,包括手机在内的任何对象都只会是人实现目标的工具与材料。因此,在教育中,增强学生个体的自主性,让学生明了“役物而不为物所役”的道理,才能让学生学会怎样处理自己与手机的关系,走出手机控的“魔掌”,有效有度地使用手机,使它成为对自己成长发展更为便捷有利的工具。(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