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进一步加大对全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
指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让政策红利惠及市场主体
广东省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省,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多、质量高、活力强,中小企业超过63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830万户,共计约占全国 1/10。
《政策措施》立足全省实际,兼顾纾困帮扶和创新发展两大任务,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着力开拓市场需求、加强企业权益保护、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强化企业人才支撑、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精准扶持力度“6+1”七个方面提出 25 条针对性措施、68 个政策点。其中,降成本方面3条、市场开拓方面3条、权益保障方面3条、融资方面5条、人才支撑方面3条、创新方面4条、个体工商户精准扶持方面4条。
政策适用于各类中小企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零售业、餐饮业等 16 个行业,具体的标准是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四个部门在2011年公开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判断。企业可以登录工信部网站开展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或者到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
湛江市中小企业蓬勃发展,贡献了全市5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60%左右的税收、70%以上的创新成果和80%以上的新增就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源。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加强指导督促和跟踪服务,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加大政策贯彻落实的力度,及时细化纾困举措,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让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政策措施》突出的亮点有哪些?
“6+1”七个方面政策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
一、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这部分共 3 条措施、14 个政策点,包括继续实施减免中小企业增值税、所得税,以及返还工会费、稳岗补贴等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省财政对企业缴费部分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各地集中建设标准厂房,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中小企业,各地可给予适当补贴。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费用。建立外贸企业与物流企业对接机制,解决“缺箱少柜”问题。
二、着力开拓市场需求。这部分共 3 条措施、7 个政策点,包括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小额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他采购项目预留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引导大型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采购计划,帮助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供应链。推进“粤贸全球”“粤贸全国”等活动,继续办好广交会、中博会等重要展会。支持各市发放消费券、服务券,促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消费,省按2022 年 1-9 月各地实际兑付数额给予一定补助。
三、加强企业权益保障。这部分共 3 条措施、7 个政策点,包括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畅通投诉与跟踪渠道,建立办理拖欠账款案件“绿色通道”, 组建专门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咨询与诉讼服务。加大对欠款问题的督促检查、典型案例披露、失信惩戒力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预先提醒、主动帮扶指导等措施。依法严格查处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维护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
四、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这部分共 5 条措施、12 个政策点,包括鼓励各市设立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省对风险补偿实施情况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将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相关指标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的参考依据,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中小企业上市服务力度,对服务成效显著的证券中介机构给予奖励。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给予保费补贴。
五、强化企业人才支撑。这部分共 3 条措施、9 个政策点,包括将“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纳入产业人才专项、赋予“揭榜挂帅”名额、实施科技特派员下乡行等方式,帮助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实施毕业生本地就业激励政策,对表现较好的学校在招生指标、资格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引导学校针对“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人才需求设置课程,加强人才供需对接。推进“新粤商”培训工程,省级每年免费培训中小企业 5000 家次以上。
六、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这部分共 4 条措施、13个政策点,包括 2022-2024 年,继续实施并优化调整“小升规”奖补政策,各地市加强对“小升规”企业的帮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省对 2022 年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融资对接机制,力争 5 年推动 300 家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继续办好“创客广东”大赛,对落地广东的获奖项目给予奖补。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省对平台型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带动中小企业普惠性“上云上平台”。
七、加大个体工商户精准扶持力度。前面六个方面的政策是个体工商户与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的共性需求。第七部分政策主要针对个体工商户特殊情况提出了 4 条措施、6 个政策点,包括试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直接变更登记,优化注销和注册变更程序。鼓励出台“个转企”奖励和补贴优惠政策,落实“个转企”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银行机构扩大信贷发放,开发并完善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产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落实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帮扶政策。
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及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我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1、继续实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推动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在中小企业落地实施,促进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工信民营〔2020〕38号)中关于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关于工会经费返还补助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按照国家部署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惠企政策。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2022年对省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补贴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由企业用于社保缴费、员工待遇发放等支出。
2、降低场地使用成本。鼓励各地在工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工业物业产权按规定以幢、层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出售,或以适当的优惠价格出租给中小企业,鼓励各市对产权出让方或出租方予以适当补贴。鼓励国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实施面向初创小微企业及优秀团队适度减免租金等优惠措施。可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及区域生态环境条件,在产业园区内布设电镀、喷漆等共性工厂,完善生产工序,增进产业协同。在推进“工改工”工作中,切实保护合法合规经营中小企业的发展权益。将工业厂房“二房东”垄断行为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范围。
3、缓解相关经营成本压力。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费用,降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线上运营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市对本地帮扶效果较好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体系,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加强大宗商品监测预警,强化市场供需研判,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国家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推动实施货运汽车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支持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探索现代物流整体运营解决方案。推动外贸企业建立协调机制,与物流企业进行需求对接,解决外贸企业“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