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一年内,福建省省属公立医院先行先试探索药学服务收费政策。鼓励药学服务模式创新,聚焦体现药学技术劳务价值,建立产出目标导向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机制。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我国首个进行药学服务收费的试点,标志着我国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迈向新台阶。业内人士表示,试点将推动医疗机构转变药学服务模式,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提升药学服务的价值。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