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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分别挂出相关处罚决定。其中,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相关控股股东、负责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处以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超71亿元,对腾讯集团旗下财付通及负责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处以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近30亿元。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分析到:
1、本次处罚无疑是严厉打击金融违规乱象的一次重要行动,具有典型意义。此外,也很好的表明了监管部门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也要惩处借助金融创新而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
2、金融创新应当坚持“金融为本、科技赋能”,所有金融创新应当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可以预见,今后对于互联网领域的金融创新的监管要求将越来越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