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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出台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对企业内部“吹哨人”提供并查实的重大案件线索给予重奖
从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沧州市出台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6个方面细化监管举措,有效推动对区域性产业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对企业内部“吹哨人”提供并查实的重大案件线索给予重奖。
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对重点企业、产业聚集区采取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手段,大力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畅通投诉渠道,鼓励企业内部“吹哨人”提供线索,对查实的重大案件线索给予重奖,确保及时发现并治理风险隐患。
实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机制。分级分部门建立专家库,进一步完善专家查隐患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形成“发现问题—问题挂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整改效果评估—整改‘回头看’”闭环管理,保证问题整改到位。
实施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坚持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构建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责的责任体系。同时,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强化办案效果,实现“查办一个案件、警示一类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引导行业加强自律。
实施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综合施策,联合开展质量整治行动,会商解决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加快与京津鲁及省内相近地区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全链条联合办案、关联案件联动协查、执法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对违法线索发现、甄别、挖掘、预警能力。
此外,沧州市还在宣传引导、工作考评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促进各级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把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袁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