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二十完全学校初中部2023年招生公告
一、学区范围
【资料图】
樊营村,玉皇庙村,二屯村,李营村,夏营村,钦赐田村。
二、招生对象
(1)学区内常住户口,2023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2)学区内2023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提交资料现场审核
(1)提交时间:
7月31日-8月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具体办法学区内户口家长需携带:
① 户口簿原件(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
② 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原件。
学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①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
②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
③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证件需提交原件并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需张贴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表》。
(3)资料审核地点:
符合条件的学区内学生家长请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初中部一楼(从校南门进入)审核,审核通过的由老师协助进行网上报名。
补充说明:①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交正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不动产发票和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付款票据;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交不动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②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③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劳务合同必须为一年以上,并且需提供一年以上工资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