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学科类?什么是非学科类?
“双减”政策发布良久,但舆论对于具体的学科类型仍然存在较大争议,产生了大量的疑点难点问题。
之所以产生这些争议,是因为培训项目的延伸内容太复杂了。
比如语文课是学科类无疑,但书法、国学、阅读也是学科类吗?英语课是学科类,然而英语舞台剧、英语演讲口才、英语科普算不算综合实践活动?
这些问题不解决,边界不理清,就会导致一些基层执法部门没有依据,无法精准判定学科类型,产生“过度执法”甚至“粗暴执法”问题;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一些培训机构挂羊头卖狗肉,打起“擦边球”,走上“迂回路”。
近日,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明确了学科类培训的鉴别依据。这是对分类之争的具体回应,有利于充分提高分类鉴别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避免一些含糊不清的情况出现,对于实施好“双减”政策具有重大意义。
在笔者看来,新规最大亮点是直接给出了鉴别依据:如果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培训内容为义务教育课程学科学习内容,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结果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等,就会被判定为学科类。
这个标准可操作性很强,不仅有利于培训机构自我研判、自评自查,对“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隐形变异违规行为也具有较强指导性。
广大培训机构要落实自主管理责任,积极配合政策走向,开展自我研判、自评自查。妄图对抗政策,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必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