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管理机制,实现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圳市教育局拟在全市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工作。12月8日上午,深圳教育局发布消息称,《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地理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学区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深圳市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51.6%,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86.2%,圆满完成“5080”攻坚任务目标。深圳学前教育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内涵优质发展成为当前和未来学前教育的重点任务。
根据《实施意见》,学区由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幼儿园组成,多园协同、共同发展,强力打造优质园,帮扶提升薄弱园,缩小园际差距,实现公办、民办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明确学区组建方式,健全学区治理体系,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将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组合划分为若干学区。每个学区选定一所优质幼儿园担任学区中心园,其他幼儿园统筹安排为学区成员园,学区内各类幼儿园原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各自独立行使办园自主权。
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招生问题,深圳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同于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学前教育学区与幼儿园招生范围无关,不承担招生职责。深圳市幼儿园招生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提升教育质量
对于如何在学区内充分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资源共享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搭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做好学区管理经验辐射、课程资源共建、优质师资流动、教研科研互通等核心环节,积极探索“教育+互联网”资源共享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动态实时共享。
《实施意见》还提出,通过开展联合教研、示范跟岗学习等形式,统筹学区内优秀教师资源,整体提升学区教育质量。
此外,《实施意见》拟通过三个方面完善学区考核评价机制。
一是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区中心园、成员园及其园长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价,把学区内幼儿园发展进步情况、参与学区共建共治情况分别作为对学区中心园园长、成员园园长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赋予学区相应的考核评价建议权,有条件的区可赋权学区中心园对其他成员园进行年度考核,或结合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积分制进行年度检查等。
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学区,积极参与学区建设、办学水平提升明显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学区化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