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建立校外资源引入机制、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教职工参与机制、鼓励创新集约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等要求,推进午休“平躺睡”,建立第三方社会机构进退机制,划出五条红线。
完善成本分担机制
通知明确五项要求。一是明确课后服务实现“两个全覆盖”。各区、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创设条件,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二是明确课后服务遵循公益普惠和自愿参与原则。校内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合理分担校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要充分体现自愿原则,遵从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学生。
三是明确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和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包含在校早餐、午餐、午休托管和下午课后托管。服务时间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放学后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读学生。服务模式可灵活多样,以学校为主、多方参与。
四是明确建立校外资源引入机制、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教职工参与机制、鼓励创新集约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等要求。具体来说,校内课后服务产生的成本,由政府、学校、家长共同承担。
五是明确组织保障措施。强调落实各区、各校、家长职责,落实部门职责,强化统筹、监管、宣传。
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
通知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建立第三方机构入校监管机制,保障了教职工按劳取酬权益,共建共治共享型课后服务体系已基本成型。
通知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第三方社会机构等资源的引入和管理,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
有需要的学校应成立有家长代表参与的遴选小组,按规定程序遴选资质齐全、质量高、信誉度好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学校提供有关服务。各区和学校应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审核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项目,强化服务质量评价、过程管理、安全管理和家长满意度的跟踪和监管。学校应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服务质量。
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坚决取消入校资质,同时做好学生服务的有关衔接工作。
推进午休“平躺睡”
通知要求,午休可安排在教室,或具备消防安全、卫生安全及相应条件的其他场所。条件较好的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加强中小学生在校睡眠管理,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通过增加资金投入、挖潜场地空间、增添设施物品等措施,积极创设学生午休“平躺睡”条件,尽最大努力为学生提供“舒适午休”服务。
通知划出五条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校内课后服务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学生;学校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学科教学或补课;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社会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