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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3年四川泸州中考录取招生实施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有几个批次?分别是哪些? 答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四个批次:依次是民办学校批、公办第一批、公办第二批、公办第三批。 民办学校批志愿: 可在泸州天立学 校、泸县二中实验学校、合江天立学校、合江利城高中、雁林高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公办学校第一批志愿: 可在泸州高中忠山校区、泸州高中城西校区、泸州高中茜草校区,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县二中,龙马高中;其中龙马高中限龙马潭户籍或学籍学生填报。 公办学校第二批志愿: 江阳区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泸州实验中学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龙马潭区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田家炳中学、泸化中学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纳溪区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纳溪中学、护国中学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泸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泸县一中、泸县四中、泸县五中、泸县九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合江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合江中学、马街中学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叙永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叙永一中、叙永三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古蔺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古蔺中学、蔺阳中学、金兰高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公办学校第三批志愿: 合江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白沙中学、榕山中学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叙永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马岭中学、摩尼中学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上述志愿,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填报其中的一个批次志愿或兼报多个批次志愿,但每批次限填报一个志愿。填报的各批次普通高中志愿必须是在本区县有招生计划的学校。 特别提醒:叙永县、古蔺县户籍考生 根据《四川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2025年起(即从2022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享受民族地区加分考生的资格条件由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调整为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不再享受民族地区加分。高考时申报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除高中阶段必须具备在实施地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的资格条件外,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也必须具备当地户籍。 详情可咨询叙永县、古蔺县招生办公室,叙永县0830-6222271,6222061;古蔺县0830-7233061。 问 跨区县就读初中的学生,如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答 跨区县就读的市内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填报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招生的普通高中,按就读地区县分数线录取;也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按户籍地区县分数线进行录取。 问 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和五年制高职志愿如何填报? 答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共设4个批次。 第一批次志愿学校为:市内的国重(示)中职学校、四川省中职“三名工程”立项建设中职学校、技师学院、省重技工学校、在泸省属中职学校; 第二批次志愿学校为:市内除第一批次志愿学校以外的其他中职学校(含相关技工学校、高职院校中职班); 第三批次志愿学校为:经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同意在泸招生的省内市外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第四批次志愿学校为:经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同意在泸招生的省外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每个批次志愿限填报1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最多填报2个专业。考生可自主选择填报其中的一个批次志愿或兼报其他批次志愿。 考生在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后,也可另行填报五年制专科志愿。 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问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 普通高中录取分两次进行:首先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学生中考分数和志愿填报进行统一录取;其次招生学校可以根据学生报到情况及学位剩余情况在掉榜生中进行自主招生录取,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中考分数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问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答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格按志愿批次和分数由前到后依次录取。根据普高志愿批次,先录取民办学校批,其次是公办第一批,再次是公办第二批,最后是公办第三批。 前一志愿已被录取的,后面志愿不再录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又达到后一志愿学校分数线的,由后一志愿学校录取。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再录取,学费按民办学校的收费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公告。 普通高中录取后,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被甲学校录取的学生,乙学校不得招收;如违规招收,市教育体育局将不予注册学籍,并对乱招生秩序的学校按招生管理的相关纪律要求严肃处理。 四、中职学校及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 问 中职学校招生录取上有什么规定? 答 中 职学校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依据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情况及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在网上进行预录取。 网上预录取从第一批次到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分4个轮次依次进行,按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前一批次学校志愿未预录取的进入下一批次学校志愿预录取。预录取专业原则上按学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确定,招生计划不能满足考生需求的,录取学校应充分征求考生意见进行专业调配。 已经市教育体育局网上预录取的考生,除有硬性规定需要进行面试后方能确定是否录取的特殊情形外,预录取学校均应进行录取确认并接收就读。 已经市教育体育局网上预录取确定录取学校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得再行录取。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变更录取学校,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就读学校的,新接收就读学校必须征得原已经录取的学校同意,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经实际确认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可在已填报中职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未填报中职志愿的初中应届毕业学生以及其他符合就读中职学校条件的其他人员中进行自主补录。 优先保证已脱贫家庭学生报考中职学校所需学位数,满足就读中职学校需求。 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后,又被五年制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就读。 问 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怎么录取? 答 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由市招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数,按1:1.5的比例拟报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五、定向招生录取 问 什么是“定向招生”? 答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规定: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依照此规定,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制定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定向招生”政策,每年执行。 问 哪些学校具有定向招生资格?定向招生计划如何分配? 答 1.公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非学校所在区县的定向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县,学校所在区县的定向招生计划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初中学校。 2.公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定向计划分配到学校所在地的初中学校。 问 哪些学生可以享受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的定向招生政策?定向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 享受定向资格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必须是读满2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在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计划时,剩余的定向计划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定向生最多可降低40分录取。 六、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 问 今年有哪些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 答 今年我市共有20所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分别是泸州一中、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高中忠山校区、天立学校、泸县二中、龙马高中、田家炳中学、泸化中学、纳溪中学、泸县一中、泸县四中、泸县五中、泸县九中、合江中学、马街中学、合江天立学校、合江利城高中、叙永一中、古蔺中学、金兰高中。 问 艺体特长生的报名、录取是如何规定的? 答 1.术科考试报名 有意愿报考艺体特长生的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名,审核通过后,学校通知学生进行术科测试。每名考生只能在同一个批次内报考一所学校,不得兼报,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2.术科考试时间 第一批次:泸州高中、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县二中、泸州天立学校、龙马高中在5月13日进行术科测试,当天测试完毕。 第二批次:其他有招收体艺特长资格的高中学校,在5月14日进行术科测试,当天测试完毕。 3.志愿填报要求 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报考学校必须与网上志愿填报的学校相同,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艺体特长生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4.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录取 在术科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文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考必须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七、加分及相关照顾政策 问 今年中考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 军人子女、归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享受5—20分的加分政策,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只能享受一项最高值的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烈士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政策享受优待。 八、招生录取纪律要求及咨询方式 问 泸州市外普通高中学校可以在我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吗? 答 除政策性招生学校外(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海空军青少年航空基地学校),其余市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的要求,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市外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市违规招收初中毕业生,学生的高中学籍注册、转接无政策支撑和技术保障,将造成学生学籍不能注册等严重后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违规招生学校的宣传和承诺。同时,我市也将进一步加强招生宣传和学籍监管,严禁市外学校进入校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各区县为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 问 2023年中考招生录取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 1.各学校务必于4月20日前将《泸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报指南》发放到每一位考生。 2.任何人不得强求学生报考某校,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不得擅自修改考生志愿,不得因志愿填报歧视学生。 3.高中阶段学校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宣传途径和方式必须符合规定。不准在异地设立户外宣传,在媒体上宣传必须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宣传内容不得弄虚作假,不准误导学生,不准诋毁其他学校声誉。 4.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准向学生或家长作任何违反招生规定的承诺,不得与学生或家长签订任何入学承诺书、保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预录或录取学生。 5.招生学校或个人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向生源学校、个人发放任何费用。生源学校或个人不准以任何名义向招生学校、个人索要费用。生源学校(或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或个人)提供生源、毕业生信息和招生服务。 6.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各普高学校均不得招收低于普高最低控制线分数线的学生。 7.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后,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已被甲学校录取的学生,乙学校不得招收。 问 2023年中考政策咨询电话? 答 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 普高招生政策咨询0830-3602507,中职招生政策咨询0830-3193225,违规招生举报0830-3162860。 各区县咨询电话 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3123591; 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2522069; 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4280402;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0830-8190143; 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0830-5269907; 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0830-6227624;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0830-721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