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有消息称,美国将禁止采用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架构的中国公司在美上市,引起广泛关注。证券时报记者核验后发现,该政策目前仍处建议阶段,能否实施尚存较大不确定性。

该建议由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US China Economic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USCC)于11月14日向国会提交,在这份2019年度对华战略竞争建议报告中,该组织提出了总计38条政策建议。其中,涉及证券市场的内容包括国会应颁布法律,禁止下述情况的中国企业在美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一,公司未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Oversight Board, PCAOB)及时提供涉及其中国运营状况的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序不符合美国和欧盟最佳标准;

第三,公司采用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架构;

第四,公司不遵守《公平披露规定》(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未将重要信息同时发布给所有投资者。

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美国国会为监测中美贸易交往对美国经济与安全影响,于2001年依《2001年弗洛伊德斯彭斯国家国防授权法案》而特设的立法咨询机构,在美国制定对华政策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

该委员会在2018年的报告中,曾建议国会指示美国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和联邦通信委员会确定确保5G网络的快速和安全部署的步骤,特别关注在中国设计或制造的设备和服务带来的威胁;以及是否需要新的法定机构来保障国内5G网络的安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