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爱奇艺关联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网易云关联公司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公布。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31230号。原告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爱奇艺公司称,单口相声综艺节目《坑王驾到》是爱奇艺公司出品的综艺节目。网易云公司开发并经营的“网易云音乐”网页端及移动端应用软件中的的“相声曲艺专区”中,向公众提供了单口相声综艺节目《坑王驾到》第二季2017年11月26日《你好,妖怪:憨生误入金兰套,邪神迫得秦晋合》的在线点播及下载服务,所涉侵权节目的播放量高达百万次,且上传时间为爱奇艺平台上线该节目的当日。网易云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爱奇艺公司的权利,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公开资料显示,《坑王驾到》是郭德纲联手爱奇艺推出的大型单口相声体验式综艺节目。

被告网易云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网易云音乐平台由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运营,其仅为技术开发方,未参与过该产品的任何运营行为,故其不可能通过运营该产品实施爱奇艺公司指控的向公众提供侵权作品的行为。故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应移送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

最终法院认为,本案中网易云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属于案件事实查明和法律适用问题,不属于管辖权异议中需要审查的内容,网易云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不能成立。

裁判结果为,驳回被告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判决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

天眼查App显示,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朱一闻,其同时担任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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