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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2月13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广东近期公布了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通告显示,在抽检的332批次产品中,有22批次不合格,其中有12批次产品汞含量超标。
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中不得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或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此次抽检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汞含量按规应不超过1mg/kg,但标称“迪之美清毒增白祛斑霜”的产品汞含量高达13595mg/kg,标称“迪の美排毒增白祛斑祛痘回春素(B霜)”的产品汞含量达12267mg/kg,均大幅超标。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不合格化妆品,该局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合格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并要求相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严厉打击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否认生产的违法行为,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王宇题图:视觉中国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