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科技日报记者 李禾

5月29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通报了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他表示,环境部将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加强高压严惩,完善管理体系,切实筑牢源头预防“第一道防线”。

据悉,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日前对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判处被告人谷某欢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靳某燕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没收四被告人违法所得。

作为一起因环评弄虚作假而被判刑的案件,即墨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鑫为谋取非法利益,指使被告人汪某先后注册成立了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倒卖环评报告资质页。被告人靳某燕通过他人居间介绍,将其持有的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锦华公司并收取“挂靠费”3.5万元。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林某鑫等人大肆招揽业务,在环评工程师靳某燕等人未参与任何编制、公司未开展任何环评工作的情况下,伪造环评工程师签名,将盖有锦华公司、悦华公司印章的环评报告资质页通过被告人谷某欢等人对外出售,用于编制虚假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900余份。

“上述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提供大量虚假环评文件,违法所得近8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生态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刘友宾指出,案件中依法被予以刑事处罚的人员,既有空壳环评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又有“挂靠”的环评工程师,还有居间联络的中介“掮客”,覆盖了环评造假的主要链条。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标志性成果,彰显了生态环境部门、刑事司法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

刘友宾强调,锦华环评造假案的宣判,再次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环评单位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靠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环评文件赢得市场,环评工程师要珍惜职业荣誉,严守职业操守,如果有人唯利是图、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治保障,被称为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而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发力,健全监管机制、实施智能查重、强化靶向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

刘友宾说,生态环境部将以锦华环评造假案依法宣判为契机,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加强高压严惩态势。一是加强环评从业异常情况预警,指导各地实施靶向监管,对情节严重、涉嫌环评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落实好环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三是加快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完善管理体系等。

(生态环境部供图)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