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赣州大余县公安局黄龙派出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公安+多元融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推动建立“三方联动调解小队”工作机制,控源头、聚合力、解民忧,矛盾纠纷调处更高效。
三方联动:变“独唱”为“合唱”
麻烦事、疙瘩事、家长里短极易激化,从而演变为矛盾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更加快速、合理、有效调处矛盾纠纷,黄龙派出所联合黄龙镇综治办、各村村干部组建“三方联动调解小队”,在各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吸纳村里的网格员、小组长、法律顾问、退休老党员、志愿者等协助配合参与调解工作。“三方联动调解小队”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汇报会,做到“家底清”的同时,合力破解基层难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变“独唱”为“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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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民警、镇综治办干部、村干部将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苗头,通过汇报会作简短的交流;对于问题较为棘手,不能现场及时化解的,利用汇报会的契机进行充分讨论研究,提出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再联合上门调解矛盾纠纷。
源头化解:变“被动”为“主动”
黄龙派出所牢固树立“预防在先、源头化解”的工作理念,结合入户走访、隐患排查、防范宣传等日常工作,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纠纷、劳资纠纷、土地纠纷及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同时充分运用“三方联调”机制,依托镇村干部、一村一辅警等人头熟、接地气、威望高的优势,在日常走访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掌握“小纠纷”,排查“小隐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变“被动”为“主动”。
近日,黄龙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辖区的龚某和廖某两人在田地里正在争吵,经了解,廖某发现小河旁一荒地有竹笋,以为是无人管理之地,便挖了几个竹笋回家,被龚某发现后,引发争吵和拉扯。
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民警通过先前建立的“三方联调”机制,同镇村干部一起,走访了解了二人平时的关系及这块土地的归属情况,确定这块土地为龚某所有。
“三方联动调解小队”成员一起到龚某家中协调解决此事,劝导二人邻里之间要和气,有问题时应心平气和地沟通,廖某也不是有意为之,经三方共同调解,双方解开了误会,达成协议。
跟踪回访:化“干戈”为“玉帛”
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确保矛盾纠纷不再“反弹”,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三方联动调解小队”结合日常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或走访回访的形式,向当事人开展回访工作,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对纠纷处理的满意度,及时跟踪掌握矛盾纠纷的发展事态,防止其扩大、恶化和转移,有效避免了将“小纠纷、小矛盾”拖成“大问题、大隐患”。
黄龙镇某村的钟某与妻子龚某在回家的路上发生激烈争吵,继而引发拉扯。民警到达现场后,将正在争吵的双方劝开,经了解,钟某患有疾病,不宜饮酒,当晚钟某在朋友家小酌了几杯,被妻子龚某发现后,便劝说丈夫不要饮酒,夫妻二人随即争执了起来。
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后,民警当即对其二人进行劝导开解,夫妻之间应相互包容、相互理解,龚某劝说丈夫不要饮酒也是关心丈夫的身体。经过3个小时耐心细致地劝说,夫妻俩和好如初,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注意沟通的方式方法。
事后民警来到当地村委会,与“三方联动调解小队”其他成员沟通钟某与龚某的矛盾纠纷后续情况,密切跟踪调解后夫妻双方的生活状态,同时向当事人宣传法治、安全、反诈等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方联动调解小队”成员发挥各自优势,按照“事事有因果、时时有跟进、件件有稳控”的原则,共调处矛盾纠纷67起,其中走访摸排中化解矛盾纠纷21起,调处率达97.01%,调处回访率100%,有效控制了矛盾纠纷上行,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来源:大余公安